各系、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准掌握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动态,及时识别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科学开展心理疏导、干预与帮扶工作,防范化解校园心理安全风险,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决定开展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年4月10日—4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确定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一般指学生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具体见附件1)。
2.2026年春季学生心理普查需关注的学生。
3.因心理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学生。
四、排查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各系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各类重点学生群体,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各系书记、班主任需通过谈心谈话、家校沟通、向任课教师、宿舍管理人员了解学生相关情况、询问班委及学生骨干、日常观察等多种渠道,全面、精准掌握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等朋辈力量的作用,健全学生日常心理健康状况了解与汇报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动态监测体系,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切实关心帮扶有需求的学生。
(二)强化家校协同联动。排查期间,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需重点关注学生,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如实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凝聚家校育人合力,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关怀工作。所有沟通情况需详细做好记录存档。
(三)精准实施分类处置。针对排查出的学生,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存在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及时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与紧张情绪,做好疏导记录;对存在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第一时间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接,视情况同步与家长沟通,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真诚关怀与支持,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心理帮扶,引导学生主动前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或高度心理危机(有自杀、自伤、伤人倾向)的学生,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落实24小时专人陪护措施,必要时及时转介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按要求签订《家长知情承诺书》等相关文件,督促家长或指定监护人履行好护理责任。各系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落实。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掌握学生真实心理状况,精准识别心理危机隐患。
(二)严格排查标准,突出工作重点。排查工作需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对存在多种心理困扰或风险因素并存的学生,应列为重点排查对象,重点摸排、重点关注、重点帮扶。
(三)坚持科学施策,注重工作方式。排查工作坚持“内紧外松”原则,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引发校园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杜绝信息泄露。
(四)健全帮扶机制,强化关怀保障。对排查出的需重点关注学生,各系、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及学生骨干要形成工作合力,从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多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帮助学生顺利化解心理危机,完成学业任务。
(五)畅通上报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对排查出的严重心理危机学生,须第一时间上报系领导及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动学生家长实施全方位监护,确保学生安全,及时开展专业干预疏导。
(六)规范材料报送,确保工作闭环。各系需按要求规范整理心理危机排查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5),于4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一楼102),确保排查工作全程留痕、闭环管理。